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过:“公款姓公,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;公权分明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。”一旦公款、公权乱用或者私用,将贻害无穷。
从近年揭露的腐败现象来看,以权谋私、将公私混为一谈是其突出特征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花公款请一顿客,用公车办一件私事,借公权为亲朋好友提供一次方便,是人之常情,用不着大惊小怪。殊不知,正是这种混淆公私,乃至把职责当特权。用公权换私利的想法,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逐渐底线丧失、党性失守,直至跌入腐败深渊。而从长远来看,这些行为更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、败坏了社会风气。
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,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衡量党性意识的一个重要标尺就是公私二字。党员干部有自己的基本权益和基本需求,但更重要的是:大公无私、公私分明,先公后私、公而忘私。要知道,只要是公款,多占一分都是贪,“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”,“小洞”不补迟早面临“溃堤”的一天,试看有多少大贪巨蠹都是从贪占“小便宜”开始,一步步走上腐败歧路的。
一心可以丧邦,一心可以兴邦,只在公私之间尔。划清公与私的界限,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,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基本功。各级党员干部应坚守从政为公的底线,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,时刻警醒和抵制腐朽思想,自觉竖起“警示牌”、架起“高压线”,永不“越过界”“闯红灯”。在面对诱惑时,只有心存敬畏,手持戒尺,永远保持“赶考状态”,“有所行,有所止;有所为,有所戒”,才能不为私欲所动,不为私情所困,不为私利所惑,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(纪检监察部 余实)